梧州市群众艺术馆场馆预约办事流程及管理制度
1、社会单位、群众文艺团队借用本馆场地,必须提前一天预约,登陆网站、微信公众号预约,经审核通过获得批准并办理好相关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场活动,不接受电话等其它方式预约。
2、凡进入本场馆开展活动不可收取任何费用、不可进行与本团队业务无关的任何活动。
3、使用活动场地时须严格按照申请及批准的使用时间使用,不得随意更改时间及地点、不得迟到、超时、超人数使用,每团队每周可预约1次。
4、预约场地与本馆工作发生冲突时,将以本馆工作为主。
5、爱护室内的设施设备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。
6、自觉维护场所清洁卫生,场所内禁止吸烟,禁止携带宠物进入,不能进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垃圾。
7、遵守公共秩序,注意文明礼貌,不得大声喧哗,不追逐嬉戏,不打架斗殴。
8、保管好自身的财物,避免丢失随身物品,离场时必须将所有的私人物品带走,不得将私人物品留存在活动场所内,否则将作无主物品进行处理。
9、不得将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带入活动场所内,如有团队或成员不按照规定到场活动,我馆有权责令其退场,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,将依法报送公安机关。
梧州市群众艺术馆
2020年01月01日